三分钟带你了解法医血迹鉴定的历史

  看看丈夫的证词,只有模糊的时间线,也没有任何关于杀人凶手的信息,再加上丈夫与别人有私情,警方因此怀疑,死者的丈夫塞缪尔·谢泼德就是杀人凶手!

  如何才能给这位狠心的丈夫定罪呢?案发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凶器,只有墙面、家具,还有尸体下方的血迹。

  这个时候人们还并不知道,这些遗留的血迹,最终竟然会为塞缪尔·谢泼德洗刷冤屈!

  在《洗冤集录》中,宋慈写道:“若被刀杀死,却作火烧死者,勒仵作拾起白骨,扇去地下灰尘,于尸首下净地上,用酽米醋酒泼,若是杀死,即有血入地,鲜红色。”也就是说,倘若案发现场的血迹被破坏,我们可以用米醋和酒糟泼洒,就能够让血迹复现出来。

  不过,如果我们来到案发现场,发现有不少红色液体喷溅的痕迹。咱们怎么判断这些痕迹是人血,还是动物血,甚至颜色相近的染料呢?

  四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,在德意志帝国境内被杀害,虽然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人——一位名叫泰斯诺的木匠。不过,面对警方的讯问,他声称衣服上的痕迹,仅仅是干活儿时不小心沾上的染料。怎么证明这些痕迹是血迹呢?

  1901年,细菌学家保罗·乌伦胡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,只要找到能让血清发生沉淀反应的抗血清物质,那么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,都可以用这种血清沉淀法进行辨别。

  虽然乌伦胡特的研究在法医学上,帮助警方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据,但是他无法证明,这份血液到底是来源于谁。

  1900年的一个发现就刚好解决了这个难题,来自奥地利的病理学家卡尔·兰德施泰纳发现了不同血液的凝集现象,并以此归纳出了人体常见的四种血型:A、B、O、AB型。

  塞缪尔·谢泼德的辩护律师,请来了一位来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犯罪学项目的负责人,保罗·莱兰·柯克博士。

  虽然柯克博士提取了案发现场的血迹,并鉴定是O型血,和死者的血型一致。不过他意识到,只有血型分析,并不能确定塞缪尔是不是被冤枉的,而案发现场墙上的血迹,引起了他的注意。案件的反转也在这个时候发生了!

  案发现场的墙上、壁橱上,都带有不同形态的血迹,有的呈喷溅状,有的呈块状,柯克博士通过实验,找到了这些血迹形态的来源,死者很有可能是被一位O型血的左撇子,用手电筒殴打致死,而嫌疑人塞缪尔·谢泼德不仅是右利手,并且还是A型血。塞缪尔·谢泼德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。

  想要侦破案件,我们需要将现场遗留下来的不同线索拼凑起来,形成事件的连贯画面,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就是血迹。

  不过,无论血液鉴定,血迹判断方法有多么全面,往往也只是揭开了冰山的一角。我们需要同时用到几种不同的刑侦技术,最终才能形成一幅幅更为全面的案情全景画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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